Author: | 北岡伸一 | ISBN: | 3119863446019 |
Publisher: | 城邦出版集團 | Publication: | November 8, 2018 |
Imprint: | 麥田 | Language: | Chinese |
Author: | 北岡伸一 |
ISBN: | 3119863446019 |
Publisher: | 城邦出版集團 |
Publication: | November 8, 2018 |
Imprint: | 麥田 |
Language: | Chinese |
日本最重要的政治學、歷史學者北岡伸一經典作品,繁體中文版全新翻譯審訂
理解幕府到冷戰,日本近代國家政治的前因後果、研究日本政治史演進必讀
日本近代國家的形成,始於幕末與西方世界的接觸。
本書是以幕末到冷戰結束的一百三十多年,分析日本外交與權力的對應為中心書寫。
日本為了解決對外危機,因而打造新的權力,此權力後來對國際環境產生影響,
而這類變化的相互作用,時至今日仍是貫穿近代日本政治史的主題。
歷史學始於政治史,並從此理解日本現代化進程的各個關鍵時刻,
在政治對人民擁有絕對影響力的今日,其意義更形重大。
十六世紀的日本與西洋
日本與西洋在歷史上相遇過兩次。第一次是在十六世紀,第二次是在十九世紀。
第一次相遇時所造成的衝擊極為巨大。鐵炮(火器)傳入日本後,
一改日本戰國時期的戰爭方式,並對「一統天下」產生了關鍵性的影響。
此外,也促使基督教快速傳播,約莫半個世紀間,信徒超過了七十萬人。
現今日本的人口數是當時的十倍以上,因此若是在現在,
就是相當於超過了七百萬人的數目(目前日本基督徒人數約一百萬人)。
成為德川氏統一全國最後障礙的島原之亂(1837-1638),便是基督教信徒所發動。
然而,像這樣來自西洋的影響,都還算是在可控制範圍內。
日本之所以能夠鎖國,正說明了一切(近年來對於「鎖國」的概念,
學界提出了許多疑問。這裡提到的鎖國,指的是幕府嚴格控制對外關係,
而非將日本完全關閉之意。在幕府的管控下,
日本仍與朝鮮、中國、荷蘭等國保持著貿易關係,這是無須贅言的)。
幕藩體制的一元性
相較於西洋,江戶時代的日本社會具有何者特色呢?
乍看之下,德川社會好像有著與西洋中世紀封建制度相似的特色。
當時許多外國人也都如此認為。不過,卻也有許多封建制度的概念無法套用至江戶時代的日本。
在封建制度中,君主會對家臣的忠誠賜予恩賞,例如賜予領主權。
也就是說,兩者之間是一種相互契約式的關係,互相有履行契約的義務。
面對無法對於自己忠誠的表現賜予恩賞的君主,家臣並沒有服從義務。
因此,家臣是獨立的,權力工具(例如武器)是家臣的所有物,也是由家臣自行負擔。
這樣的特色,雖然很符合鐮倉時代的情況,但卻無法套用至江戶時代。
邁向制定憲法
日本是西洋以外第一個實質擁有近代憲法的國家(鄂圖曼帝國於一八七六年制定憲法,兩年後中止)。
但日本制定憲法的過程,卻與西洋的情況有著顯著差異。
一般來說,西方的憲法是在國王與封建議會的對立之間,經過革命或是革命形式的動亂後的產物。
因此,憲法內容會同時包含關於王權限制與主權行使形態的規定。
而在日本,雖然自下而上的要求對於制定憲法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但與西歐的情況相較,其比重明顯較低,反而是由政府領頭主導制憲的成分較濃。
議會政治的起步
使憲法扎根,遠比創制憲法來得難。現今仍有不少國家,雖一度創制了完備的憲法,
後來卻停止實施。藉由議會政治將政治上的敵對予以制度化,尤其困難。
掌握權力的一方,在面對反對派勢力漸強時,與其將政權移交給反對派,
大多會扭曲制度以維護其權力。而反對派一方,在議會內的反對不見成效時,
容易採取更加偏激的行動,趨於否認整體制度。
日本在議會政治初期當然也發生過激烈的對立,我們應該針對議會政治如何在日本扎根作一探討。
第一次世界大戰與日本
一九一一年秋天,日本的中國政策出現了轉機。
《朴資茅斯條約》或《北京條約》(中日間為確認日本根據《朴資茅斯條約》接收俄國權益而締結的條約)
所承認的權益,幾乎全數付諸實施;由於美國美元外交的失敗,將滿蒙勢力範圍劃入幾成定局;
連結朝鮮和滿洲的直達鐵路等最小限度所需的鐵路網,亦建構完成。
因此,今後的目標反而變得曖昧不明。可以考慮的方向有:
究竟應該進一步強化滿蒙權益?還是應該不為滿蒙所宥,向南方發展?
或是應以強化對中國政府的影響力為目標?而辛亥革命恰好在此時發生。
殖民地與其後
近代日本曾領有並統治了以下殖民地。
首先,一八九五(明治二十八)年,日本因甲午戰爭的勝利而獲得了臺灣,
繼而在一九○五年,因日俄戰爭勝利而從俄國手中取得遼東半島前端的租借權,
並獲得樺太的南半部。又在一九一○年統治朝鮮半島,更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
國際聯盟委任統治舊德屬南洋群島的北半球部分,使之成為日本事實上的殖民地。
其後,日本在一九三二(昭和七)年主導成立滿洲國,
該國雖然表面上是由當地住民自發宣布從中華民國脫離而成為獨立國家,
但過程乃完全照劇本上演,實際上滿洲國是完全由日本統治。
日本對前述各殖民地的統治時間,最長者為臺灣的五十年,最短者則為滿洲國的十三年,
跟歐美對殖民地的統治相較,日本統治殖民地的時間明顯較短。
此外,相對於歐美的殖民地處於母國之外遙遠之地,與母國存在極大的文化差異,
日本的殖民地全數位於日本周邊,殖民地與日本之間的文化差異也相對較小。
北岡教授的基本歷史哲學,似以現代國家及文明社會為基本架構,
梳理出日本政治史的脈絡,文筆細膩但不流於繁瑣……忠實地分析歷史,
沒有「以古非今」,也未「以今非古」,展現他的風範。
——國立政治大學、東吳大學教授 林碧炤
林碧炤 國立政治大學、東吳大學教授——專文推薦
林成蔚 日本常葉大學法學部教授——審訂
川島真東京大學大學院總合文化研究科教授、何思慎中華民國國際關係學會理事、
輔仁大學日文系教授、邵軒磊臺灣師範大學東亞所副教授、
許育銘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黃自進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楊永明前國安會副秘書長——專業推薦
日本最重要的政治學、歷史學者北岡伸一經典作品,繁體中文版全新翻譯審訂
理解幕府到冷戰,日本近代國家政治的前因後果、研究日本政治史演進必讀
日本近代國家的形成,始於幕末與西方世界的接觸。
本書是以幕末到冷戰結束的一百三十多年,分析日本外交與權力的對應為中心書寫。
日本為了解決對外危機,因而打造新的權力,此權力後來對國際環境產生影響,
而這類變化的相互作用,時至今日仍是貫穿近代日本政治史的主題。
歷史學始於政治史,並從此理解日本現代化進程的各個關鍵時刻,
在政治對人民擁有絕對影響力的今日,其意義更形重大。
十六世紀的日本與西洋
日本與西洋在歷史上相遇過兩次。第一次是在十六世紀,第二次是在十九世紀。
第一次相遇時所造成的衝擊極為巨大。鐵炮(火器)傳入日本後,
一改日本戰國時期的戰爭方式,並對「一統天下」產生了關鍵性的影響。
此外,也促使基督教快速傳播,約莫半個世紀間,信徒超過了七十萬人。
現今日本的人口數是當時的十倍以上,因此若是在現在,
就是相當於超過了七百萬人的數目(目前日本基督徒人數約一百萬人)。
成為德川氏統一全國最後障礙的島原之亂(1837-1638),便是基督教信徒所發動。
然而,像這樣來自西洋的影響,都還算是在可控制範圍內。
日本之所以能夠鎖國,正說明了一切(近年來對於「鎖國」的概念,
學界提出了許多疑問。這裡提到的鎖國,指的是幕府嚴格控制對外關係,
而非將日本完全關閉之意。在幕府的管控下,
日本仍與朝鮮、中國、荷蘭等國保持著貿易關係,這是無須贅言的)。
幕藩體制的一元性
相較於西洋,江戶時代的日本社會具有何者特色呢?
乍看之下,德川社會好像有著與西洋中世紀封建制度相似的特色。
當時許多外國人也都如此認為。不過,卻也有許多封建制度的概念無法套用至江戶時代的日本。
在封建制度中,君主會對家臣的忠誠賜予恩賞,例如賜予領主權。
也就是說,兩者之間是一種相互契約式的關係,互相有履行契約的義務。
面對無法對於自己忠誠的表現賜予恩賞的君主,家臣並沒有服從義務。
因此,家臣是獨立的,權力工具(例如武器)是家臣的所有物,也是由家臣自行負擔。
這樣的特色,雖然很符合鐮倉時代的情況,但卻無法套用至江戶時代。
邁向制定憲法
日本是西洋以外第一個實質擁有近代憲法的國家(鄂圖曼帝國於一八七六年制定憲法,兩年後中止)。
但日本制定憲法的過程,卻與西洋的情況有著顯著差異。
一般來說,西方的憲法是在國王與封建議會的對立之間,經過革命或是革命形式的動亂後的產物。
因此,憲法內容會同時包含關於王權限制與主權行使形態的規定。
而在日本,雖然自下而上的要求對於制定憲法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但與西歐的情況相較,其比重明顯較低,反而是由政府領頭主導制憲的成分較濃。
議會政治的起步
使憲法扎根,遠比創制憲法來得難。現今仍有不少國家,雖一度創制了完備的憲法,
後來卻停止實施。藉由議會政治將政治上的敵對予以制度化,尤其困難。
掌握權力的一方,在面對反對派勢力漸強時,與其將政權移交給反對派,
大多會扭曲制度以維護其權力。而反對派一方,在議會內的反對不見成效時,
容易採取更加偏激的行動,趨於否認整體制度。
日本在議會政治初期當然也發生過激烈的對立,我們應該針對議會政治如何在日本扎根作一探討。
第一次世界大戰與日本
一九一一年秋天,日本的中國政策出現了轉機。
《朴資茅斯條約》或《北京條約》(中日間為確認日本根據《朴資茅斯條約》接收俄國權益而締結的條約)
所承認的權益,幾乎全數付諸實施;由於美國美元外交的失敗,將滿蒙勢力範圍劃入幾成定局;
連結朝鮮和滿洲的直達鐵路等最小限度所需的鐵路網,亦建構完成。
因此,今後的目標反而變得曖昧不明。可以考慮的方向有:
究竟應該進一步強化滿蒙權益?還是應該不為滿蒙所宥,向南方發展?
或是應以強化對中國政府的影響力為目標?而辛亥革命恰好在此時發生。
殖民地與其後
近代日本曾領有並統治了以下殖民地。
首先,一八九五(明治二十八)年,日本因甲午戰爭的勝利而獲得了臺灣,
繼而在一九○五年,因日俄戰爭勝利而從俄國手中取得遼東半島前端的租借權,
並獲得樺太的南半部。又在一九一○年統治朝鮮半島,更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
國際聯盟委任統治舊德屬南洋群島的北半球部分,使之成為日本事實上的殖民地。
其後,日本在一九三二(昭和七)年主導成立滿洲國,
該國雖然表面上是由當地住民自發宣布從中華民國脫離而成為獨立國家,
但過程乃完全照劇本上演,實際上滿洲國是完全由日本統治。
日本對前述各殖民地的統治時間,最長者為臺灣的五十年,最短者則為滿洲國的十三年,
跟歐美對殖民地的統治相較,日本統治殖民地的時間明顯較短。
此外,相對於歐美的殖民地處於母國之外遙遠之地,與母國存在極大的文化差異,
日本的殖民地全數位於日本周邊,殖民地與日本之間的文化差異也相對較小。
北岡教授的基本歷史哲學,似以現代國家及文明社會為基本架構,
梳理出日本政治史的脈絡,文筆細膩但不流於繁瑣……忠實地分析歷史,
沒有「以古非今」,也未「以今非古」,展現他的風範。
——國立政治大學、東吳大學教授 林碧炤
林碧炤 國立政治大學、東吳大學教授——專文推薦
林成蔚 日本常葉大學法學部教授——審訂
川島真東京大學大學院總合文化研究科教授、何思慎中華民國國際關係學會理事、
輔仁大學日文系教授、邵軒磊臺灣師範大學東亞所副教授、
許育銘國立東華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黃自進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
楊永明前國安會副秘書長——專業推薦